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重大进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较为完整地阐述了法治国际传播的内容体系,包括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等。同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是法治传播内容不可或缺的部分,要把对世界法治具有适用、借鉴意义的中国法治理论、学说积极传递出去,发挥更大国际影响力。推动中国法治精准传播是提升国际传播效能的关键。法治国际传播面向的是不同制度、不同法系、不同文化、不同语言的国际法治共同体,科学构建国际传播的话语体系至关重要。新形势下,我们要突出中国特色、彰显中国自信,形成中国特色的法治话语体系,用中国理论去阐述中国法治理念,讲好中国法治故事。同时,我们要以更宽广的视野、更长远的眼光、更开放的思维推进新的叙事体系的构建,打造融通中外的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更加充分、更加鲜明地展现中国法治故事及其背后的思想力量。提升中国法治国际传播效能的原则是“求同存异”。国际传播需要重视研究传播价值观、工作机制与受众的差异。法治国际传播同样需要分析传播主体、受众之间的差异性,包括受众群体的法治意识、法律素养、法治理解、法治需求、法治表达等。应本着“求同存异”的理念,寻求不同传播受众可接受的“共通点”,为深化国际法治合作、推行法治外交奠定坚实基础。语言与渠道相通是实现法治精准传播的基础。一方面,不能忽视英语作为国际法治通用语、国际传媒领域主要用语、互联网信息负载量最高语言的地位与功能;另一方面,需要认识到,在平台化的全球信息传播生态中,新型传播平台的兴起正在打破西方传媒垄断的国际传播格局。针对传播受众的平台调适与搭建自有、可管、可控的新型传播平台,正成为国际传播的主要渠道。
因此,提升中国法治国际传播的精准性,首先需要做好法律语言规范标准建设,设置法律英语专业,提升法律翻译专业服务质量,完善涉外法治专业人才与法治传播人才培养;其次,积极助力国内传媒企业、平台“走出去”,充分运用法律方式保护其合法权益;最后,结合国际舆情、传播力等指标,开展国际受众的传播接受度调查,建立中国法治国际传播效果评估体系,适时调整传播内容,优化传播方式,精准传播法治信息。
法治国际传播是我国国际传播能力建设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提升法治国际传播效能,要树立“大传播”理念,充分发挥不同传播主体、平台的作用,促进传播主体之间的双向互动,通过法律外语翻译讲好中国法治故事,进一步增强中国法治的国际认同。可以说,中国法治国家形象的塑造是提升中国法治国际话语权、改革完善全球治理体系、有效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基础性工程,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影响。